近日,怒江州纪委分两次通报了全州扶贫领域典型违纪问题,这是该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工作和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6年以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严惩不贷,截至2017年9月20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99件,结案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3人,给予政纪处分24人,双重处分12人,其他处理2人。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从严治党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正风肃纪,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州委、州纪委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深入把握党的反腐立场、决心、方向、方略,推动全州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打造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校准思想政治航标,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履职尽责。2016年来,州纪委常委会开展专题学习研讨9场次,举办党员干部“约法十章”释义电视专栏访谈10期,班子成员入机关、进党校、下基层上党课35场次。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该州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与全党、全省同步合拍,并形成了一些怒江特色和经验。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由基本合格进位到合格,再提升到连续三年优秀,呈现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人心回暖思进、干部群众奋力推进脱贫摘帽建设全面小康的良好风貌。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主抓者的政治责任,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60余次。州委主要领导既全盘统筹、又具体过问,组织研究纪律审查等工作80余次,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州管干部。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监管督导。州委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严廉政审查、从严监督管理。38名州管干部、144名县(市)管干部分别在州、县(市)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县(市)委和州直部门党委(党组)每年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聚焦发力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省率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逆向考核”机制,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单位实行“末位诫勉”,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单位参照基本合格等次进行通报、整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查找各单位廉政风险点5882个,制定防控措施7756条。出台全州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办法等30多项制度,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切实维护执行党的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七个有之”。把严明组织纪律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严查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整治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突出执纪特点,加强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纪行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勇于担当,剑指问题,对10个州级单位、778个县(市)级单位(含乡镇、村、社区)开展了巡察,督促整改问题309个,已整改落实233个。
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前有针对性地重申纪律规定,从严禁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等具体要求入手,抓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紧盯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查访等,把握“三个时间节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4人;查处州属国有企业职工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人次;对公车私用、不按要求值班带班、长期脱岗、经常性不按时上下班的12名干部,春节、国庆节收假不到岗的13名处级干部,违反会议纪律的40多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手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一手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类人”为重点,严肃查处了胡海英、杨林忠、普前生等严重违纪案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13件(次),立案3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2人,其中:县处级22人、乡科级113人,降级处理7人、撤职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对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11人(次)。编印《换届纪律警示案例选编》等警示教育资料,在怒江纪检监察网开设违纪违规网络曝光平台,曝光典型案件116件,做到纪律执行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围绕县(市)、乡(镇)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仅今年1至8月,全州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8件20人,结案9件11人,给予党纪轻处分7人,党纪重处分1人,政纪轻处分3人。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该州从严加强队伍建设。州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学思践悟》栏目文章,细学笃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选派6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各级培训,提升执纪能力。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帮助扶贫挂钩联系点解决水、电、路和产业发展等一批实际问题。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老干部工作等成效显著。
树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理念,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开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网络举报窗口,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4件,党政纪处分5人,并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行则将至,做则必成。优良党风聚民心,峡谷大地清风扬,当历史掀开新的一页,面临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使命也愈加艰巨而光荣,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铿锵节奏,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不断迈出新步伐,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祝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