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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出台《州纪委常委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02 08:05:3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纪委出台《州纪委常委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对9项20条规定明确细化,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办法》明确深化内容及方式。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厉行节约和严格贯彻落实规定九个方面进行梳理细化。

《办法》详细规定深化落实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带头落实直接联系群众、“挂包帮”“转走访”和“五级联动”“领导承包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不集中、不扎堆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开展调研,到县市开展单项调研,一般不召开工作汇报会;坚持轻车简从,严控委局和县市纪委陪同、随行人员数量;严格执行差旅接待规定,工作时间一律不饮酒;改进会风,州纪委常委到县市、州外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必须报州纪委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严格控制和规范考核评比达标活动;严格控制文件数量;规范发文管理;严肃文稿报审纪律;规范外出考察活动;坚持精简务实报道;统筹安排外宣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干部职工;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严格经费管理等规定。

《办法》适用范围为大理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明确规定州纪委常委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本办法情况需在每年的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