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咬住“常”“长”二字不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个,处理134人。
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两个责任”。丽江市先后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落实主体责任分别约谈200余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先后组织58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测评。共问责干部515名,其中处级干部87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一个个节点,节前发信号、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八个严禁”、“五十四个不准”。针对“四风”反复性、顽固性问题,丽江市握紧纪律尺子,砥砺优良作风,抓住一个个节点,持续保持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派出监督检查组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开展专项检查,对高档餐饮、大型超市、培训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对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等问题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先后对57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会员卡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工作;制定实施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问责办法等制度。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整改存在问题128个,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2个。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通过“五级联动”工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11054个,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类奖金、“小金库”治理整顿、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纠正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完善制度。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14个,处理125人。
“执纪要越来越严,问责要越来越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各级党组织一起动手抓的局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从严从紧、从硬从实、抓早抓小,绝不能宽、松、软,绝不能因小失大;必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绝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能上有禁令、下有变通。”丽江市纪委书记表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