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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强化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发布时间:2017-10-01 07:00:2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7年国庆、中秋前夕,西双版纳州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对全州各县市区、各部门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全州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把作风建设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早安排部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州纪委领导强调,作风建设必须深抓、细查、实做,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为此,州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回潮;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强有力的震慑,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早提醒要求,重申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要进一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节庆假日“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纪律要求,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早检查落实,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检查组在察访中,督促被检查单位以节前敲警钟、节中抓现行、节后晒问题的实措真招,压实“两个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努力使不正之风难以蔓延、腐败之举无处遁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州纪委派出9个纪律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奔赴全州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对在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速处理,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