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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激扬正气 发展凝聚人心——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9-30 08:00:33   来源:普洱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定力,严抓“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震慑不放松

以“电视问政”促责任落实。市委自觉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担当。狠抓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廉洁自律审查等工作,对867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98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县(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对105个单位、1520名市管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审查。全面推行电视问政,实现市、县(区)全覆盖,300多人(次)的厅级、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走进演播室,接受访谈和问能、问效。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列为市委巡察重点,共有17名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责任追究。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逐级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通过日常监督、跟踪检查等方式,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起16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组织处理11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0件1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次,组织处理32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问责11人。

纪律审查持续加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贪肃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26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90件,立案1173件12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38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96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455人,党纪重处分6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6人。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信访举报177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5件,立案51件55人,已经结案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对129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24人,党纪重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严肃查处了市农垦局原副局长戴旭,市水务局原局长马相明、原党组书记钟萍,西盟县政协原主席叶林,墨江县原副县长李德良,澜沧县原政协副主席李培新、市民政局原局长李亚顺等严重违纪案件。

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聚焦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巡察工作程序规范,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全面完成第一、二轮巡察,准备启动第三轮巡察。市、县(区)两级共对138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253个,分类移交问题线索104件,部分问题线索已转立案审查。

源头防治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活动,狠抓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使党规党纪深入人心、镌刻心中。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组织33155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参加庭审教育6340人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2501条。建立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普洱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市、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出台县(区)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常委、监察局副职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建立市纪委常委班子家访交心谈心制度,为退休干部职工量身定做纪念册。严防“灯下黑”,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43件41人。深入挖掘、宣传镇沅县纪委原副书记、县监察局原局长付天华同志先进事迹,并在省纪委“道德讲堂”进行宣讲,付天华同志被评为2016年度“云南好人”,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强化责任担当,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开展专项执纪监督。认真开展“问责年”“落实年”活动,采取“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查清问题咎”的监督执纪方式和“压实责任促、积极协调帮、跟踪问效督”的解决问题方法,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河道整治、景迈山申遗等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执纪监督,问责单位16个、党政干部448名,推动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迅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的讲话要求。一是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建立市纪委常委挂钩联系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成立5个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开展督查、问效。二是划出“七个严禁”红线。结合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了“七个严禁”,明确扶贫领域的“高压线”,用简单通俗语言表达清楚,让基层干部易记易行。三是完善制度保障。根据省纪委“五项机制”,细化出台了线索移送、排查、处置办法以及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常态化、快查快处、提醒谈话、纪检监察干部脱贫攻坚履职问责等制度。四是靠群众把耳朵拉长。制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手册》和扶贫领域“七个严禁”漫画(附监督举报方式),印发到基层,粘贴到村组,把耳朵拉长、眼睛瞪大。五是从严执纪问责不放松。2016年来,全市扶贫领域因失职失责或违规违纪共约谈575人,问责1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对全市近年来扶贫领域20起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督查活动。制定下发《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和《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实施意见》,采取“领导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条块结合、自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43家创建工作推进迟缓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思茅区副区长梅文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世发等5名干部给予通报问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30家市直单位和21家区级单位的作风纪律、文明服务、服务效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1家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提醒谈话、对15名责任人给予问责、通报处理。

持续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2013年以来扶贫违规问题13项,督促整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问题34个。消化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2126人,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44人,审核干部人事档案1.14万卷。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164人。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发现问题117个,处理8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通报典型案件3起。

搭建平台集众智,激发创新添活力

建立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和澄清保护机制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意见(试行)》,对3名干部作出容错免责处理,营造敢于担当的从政环境。

建立监督执纪合力新机制。2015年初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建立211人组成的纪律审查人才专家库。今年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联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专责监督资源整合、力量互借、成果共享。

探索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新机制。在总结完善《普洱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报告制度(试行)》近两年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在景谷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今后全市推广积累了经验。

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出彩”和“三比一强化”活动,激发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动性,发挥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新建“瞬间与永恒”创新工作室,并获得国家专利和版权,搭建一个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平台,营造了“学思践悟”的良好氛围。

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坚持集成创新,高效率推进系统应用、高标准配备硬件设施、高质量使用已有系统,高起点谋划建成的三维警示教育基地、廉政知识网络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网络测评系统、手机快讯发布系统,随手拍举报等,在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上广泛推广运用。

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建“云南省图书馆•普洱市纪委分馆”,收藏专家学者推荐的各类纸质图书1200余册,可阅电子图书达千万册。目前,正与国家图书馆协商实现电子图书数据的互联互通。“云南省图书馆•普洱市纪委分馆”的创建,极大改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环境,为打造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担当的能力和水平搭建平台。

纪检监察工作新型智库建设取得新突破。用好“瞬间与永恒”创新工作室,发挥其“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平台作用,发挥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营造“学思践悟”的良好氛围。以创新工作室为载体,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廉政行为研究会等高校和研究机构聘请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专家学者谈纪检”活动,每天关注普洱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言献策。

开创易地交叉监督执纪新模式。为破解基层办案中的人情网、关系网,探索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易地交叉检查,强化基层监督执纪的新模式。在民生资金落实情况交叉检查中,共初核案件线索53件96人,立案20件24人,问责16件26人,取得较好效果。(普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