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保山:狠抓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9-29 08:00: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持续巩固全市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出部署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国庆、中秋节日特点,进一步明确节庆假日“十一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赌酒赌博。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两节”期间,保山市纪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各园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检查。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此次节日监督检查内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信号。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全市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统计表》《全市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登记表》《全市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统计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采取直查快办或移交督办的方式,从严查处。

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两节”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