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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强化巡视整改 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9-29 08:00:21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来,大理州认真对照省委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结合大理实际,突出整改重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效推进“两个责任”抓实落细。

突出整改“脱贫攻坚缺乏政治和全局认识,扶贫工作不精准不务实”的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贵州、银川、太原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查找贫困识别和退出、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清单279条,逐条制定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9条,约谈82人,问责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

突出整改“高原湖泊污染问题凸显,2016年洱海三类水质时间比总书记视察当年还多了一个月”的问题。紧紧围绕改善和提升洱海水质、改善洱海流域生态环境的目标,全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拆除违章建筑653户,关停餐饮客栈等经营户2498家。全面推行洱海流域河长制,建立三级督察体系和五级河长体系,实现岸上、水面、流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深入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08个,约谈责任单位58个、责任人167人,问责党组织4个、干部37人,立案审查9人,通报曝光7起典型问题。洱海全湖水质明显改善。

突出整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制定出台《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从9个方面作出34项具体部署。修订《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对2014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4名“带病提拔”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588人,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案件2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3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4个、“小金库”问题17个、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3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个,处理42人,通报曝光13起典型问题。

突出整改“组织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巡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州委切实担负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州、县(市)巡察机构,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年度巡察计划、人才库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人员编制71人,组建州级90人、12县市782人的巡察人才库。截止目前,州委组织开展3轮巡察,对3个县、15个州级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10个、问题线索52件;12县市党委共对34个乡镇、123个县级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17个、问题线索223件,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赵银军  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