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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德宏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7-09-27 07:25:25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器”作用,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

逐级传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职责定位,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对全州县、乡、村以及各单位党组织进行全覆盖调研,点对点、面对面向基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以点代面、查点否面、一票否决”的监督检查机制,查处一批党组织领导弱化、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松弛的典型案例,采取庭审现场旁听的方式,倒逼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增加群众获得感。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共开展谈话14060件(次),其中常规性谈话12643件(次)、处置性谈话143件(次)、调查性谈话1274件(次)。对处置性谈话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并做好回访教育工作。“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2013年以来,全州共有269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筑牢崇廉尚洁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民族“五用”“五化”并举,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宣讲解读300余场次。每年一个主题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挖掘本地历史民族文化资源,改版提升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设专栏、开通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丰富宣传载体,组织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专题片,开展党规知识“微测试”,汇编《德宏州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注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坚持不懈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开展受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上通报说明抽查工作,切实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强化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换届纪律,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州委和州纪委分别出台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长抓常抓节点,制定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决整治违规公款消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2013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纪律问题795起,处理干部239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起554人。开展稳增长、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纪律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1个。在非公经济党组织建立纪检组织,加强红木、玉石等特色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覆盖开展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清理,扎实开展 “小金库”、清退会员卡、清理整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吃空饷”等专项治理,查处违纪问题7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4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出台《德宏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2014年以来,对15名干部进行了容错保护。出台《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开列24条正负清单,做到联系服务零距离、正常交往有尺度。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突出“三类重点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突出“三类重点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2013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3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61件,立案806件,结案7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8人,逐步肃清杨跃国、孟必光等腐败问题对我州造成的恶劣影响。动态“清零”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督办,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5件95人。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和“三库三防”联动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和防逃力度,积极探索中缅跨境反腐合作机制,成功抓获2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

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选任“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州纪委州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2个精简到16个,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控制在15个以内;制定巡察工作办法和五年工作规划,创新实行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对巡察工作实行责任承包制,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08个、问题线索109个;深入开展州县纪委派出(驻)机构工作情况调研,认真总结瑞丽市派出(驻)监督新模式,为全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奠定基础;在全省率先实行纪检监察室工作总承包制度,州纪委4个纪检监察室对106个监督联系单位和5个县市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包干负责。

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和完善全员学习、全员写作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推行“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年一评”,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专项检查、文字综合“三项能力”。以绝对忠诚的政治态度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省纪委实施办法,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持续深化“三转”,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和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1件11人,明确“十二个严禁”、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上管一级,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40人(调离纪检工作岗位4人),书面通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16个。坚持严管厚爱,州级提拔任用、交流使用干部146人;制定出台《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主动了解干部担忧、困惑和困难,有效解决下级不好找上级谈的问题,切实带头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干事环境。(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