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打铁还要自身硬”的掷地有声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庄严宣告,从“八项规定”新风拂面到“四风”涤荡,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等案件对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对李小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列主体责任清单,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实行清单式管理。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常委坚持每年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工作规定,组织98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实现三届市委应述对象届内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在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廉述责,抽取3个市直部门的12名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廉述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代表现场质询提问、民主测评,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85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谈话提醒120人。抓住重要节点,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常态化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巡察主要内容和纪律审查重点,优先处理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1起285人,处分11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典型94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持续开展“小金库”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电话费等问题;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116件131人,处分97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发现问题74个,处分29人。
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制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范围,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63件,谈话函询219件(次),给予纪律轻处分232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0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65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征求意见函10068人(次)。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24人(次)。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严肃惩治腐败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持续保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17件(次),初核1244件,立案1059件,其中县处级46件52人、乡科级277件318人、一般干部98件119人、其他人员638件7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1人。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巡察党组织18个,发现问题255个,移交问题线索72件,正在开展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进驻市直机关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投资公司、市总工会、临沧财贸学校、市旅游发展委6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处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69件,立案13件,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强化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执纪问责,组建8个督查巡查组,驻县(区)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查巡查,共发现问题159个。组建8个纪律检查组,采取问卷测试、实地查验、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87个。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今年以来,共抽查乡(镇)198个(次)、村“两委”243个(次)、扶贫工作队297个(次)、贫困户427户,发现问题86个。探索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采取“互联网+实地公开”监督模式,对全市77个乡镇(街道)、889个村(社区)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细化到村、到户、到人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立足面向群众,直面问题,积极探索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信访越级访、群体访、重复访的难题。严厉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全市共排查出“村霸”15人,已处置13人,排查出庸懒滑贪“四类村官”70人,已处置55人。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问题。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01件336人。
从严从实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完成市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圆满完成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从严从实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未来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奋力推动临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杜群忠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