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推进作风建设,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抓手聚焦管党治党,以实践“四种形态”为引领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治党责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夯实
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规定,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责任落实。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五个一票否决”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247个单位318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纪委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有效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直接领导和督促指导。改革调整市、县纪委内设机构,两级纪委从事纪律审查的部门和人员数量分别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60%和80%以上。
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中成为常态
先后开展了“作风转变年”“作风改进年”、“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严厉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收送红包,检查评比泛滥、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查纠问题3851个,查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15人。制定出台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和非工作时间监督办法等制度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社会评价代表对市直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规党纪在从严惩腐中形成震慑
坚持和完善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纪委常委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制度,共吸收291名群众代表参与了88件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103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实行动态“清零”。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早打招呼早提醒,共谈话函询217件次,问责各级干部1542人。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273件。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7274件次,初核3461件,立案2444件2694人,结案2374件,党纪政纪处分25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人、乡科级干部43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进一步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
廉政意识在教育监督中不断强化
通过巡回宣讲、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廉政党课、廉政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被中央纪委确定为云南省唯一的“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试点单位。以杨善洲、高德荣等事迹为先进典型开展优良传统教育;以白恩培、仇和、李云忠贪腐案例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改版升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百优”基地。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述廉述责、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廉政审查、廉政档案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探索建立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微腐”问题在督查督办中得到查纠
建立健全“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群众诉求妥善解决,共受理诉求140367件,办结140285件。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任务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共立案42件,问责34人,党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开展“吃空饷”、涉企“六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吃空饷”问题人员342人,涉及金额482.34万元。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将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向非公经济组织延伸,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联系点。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环境保护等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创造性地制定会泽“8·03”抗震救灾“包保联片”监督检查办法,受理投诉举报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问责114人。(瞿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