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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惩治“微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9-20 07:50:14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持续精准发力,紧盯基层“微腐败”,突出民生领域,切实将“微腐败”整治专项行动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机融合,着力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小权”成“大贪”,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强化基层“微”权力运行监督,紧盯乡镇及村级。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走村入户、巡察督查等方式,逐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重点收集扶贫领域和惠民政策项目资金落实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并全面规范线索移交、受理、调查核实等工作程序和办法,确保受理一件、排查一件、核实一件。目前,全市已收集问题线索593件,开展初步核实441件468人,其中,涉及乡(镇)党委书记8人、乡(镇)长5人、其他人员34人、站所人员19人;涉及村“两委”支书(主任)115人、其他人员60人、村民组长31人;涉及其他人员196人。

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充分防微杜渐,对扶贫识别精准度不高、时限进度把握不准、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不到位等共性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提醒、督促落实整改。对挂包单位帮扶措施不严不实、扶贫政策落实偏差大、工作成效不明显、重视程度不够等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违纪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警示、预防、教育作用,坚持带着问题谈、围绕难点谈,防止“微”错误酿成“大祸患”。目前,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106件涉及135人,其中,涉及乡(镇)党委书记11人、乡(镇)长15人、其他人员27人、站所人员7人;涉及村“两委”支书(主任)32人、其他人员4人、村民组长2人;涉及其他人员37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高压态势,强化巡察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用“微”权力来谋取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违纪问题坚决从严重处,以“零容忍”的态势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截止7月,全市共立案审查“微腐败”问题122件151人。其中,涉及乡(镇)党委书记2人、乡(镇)长1人、其他人员17人、站所人员8人;涉及村“两委”支书(主任)51人、其他人员28人、村民组长7人;涉及其他人员37人。(铁媛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