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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1至8月立案审查党员干部242人

发布时间:2017-09-19 07:50:1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加强执纪审查的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党员干部242人。

聚焦基层“微腐败”,着力发现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查找问题线索,全市共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4件,处置线索412件,正在办理42件;落实线索移交机制,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各级纪委、巡察组、派出派驻机构及时搜集汇总各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办理,对重点、敏感的问题线索,实行直查快办;落实线索处置机制,严查快处问题线索。今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2件,了结13件(其中函询1件、问责1个单位),立案审查2件,正在办理7件,完成省纪委督办件10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5件78人;查结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32个,处理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8人。

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纪委组织调研组和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消除执纪审查空白乡镇,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65个乡镇(街道)均有自办案件,共立案100件123人。对十八大以来没有自办案件的市、县区派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一些纪委(纪检组)存在的“零约谈、零调整、零审查、零曝光”的“四零”现象进行自查自纠。

面对历史欠债多、存量大、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作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减存量、遏增量,霹雳亮剑,立案审查数上升。1至8月,立案审查195件242人,同比增长68.1%和96.7%,其中县处级13件13人,乡科级36件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同比增长29.4%。

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涉案款物管理情况检查、执纪安全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活动,督促整改问题81个,纠正错案4件。采取“集中培训”“案件下乡”“以案代训”等方式,指导帮助县乡纪委具体执纪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要求,扎实抓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编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理实务》1200本,购买《常用执纪审理文书格式》等业务书籍500多册,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