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教育和督促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全州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以及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整治工作按照开展自查自纠、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等3个步骤进行。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走过场,该州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项常态化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等相关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纳入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介绍。(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