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凤庆县大有村党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忠杨,大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赵正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违规领取二元母猪2头。李忠杨、赵正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临沧市纪委通过“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通报了近期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利益不放松,不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1至8月,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件,处理45人。
线索处置“零遗漏”。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均及时梳理汇总并进行编号登记,分类处置。只要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市纪委主要领导都坚持逐件签批,凡督必问,每案必审。在线索处置上,积极探索运用“3+X”工作法,对民生领域存在的复杂及疑难问题提前介入,由纪检、案管、案审部门会同分管领导及主责部门集中研究分析案情,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到位。
坚持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做到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始终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微腐败’影响不‘微’。村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如果发生与民争利、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基层腐败问题,直接腐蚀党的执政根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透支人民群众的信任,令人深恶痛绝,必须严惩不贷!”临沧市纪委主要领导表示。(周健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