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了七起因饮酒造成不良影响典型问题后,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督促监督单位严肃认真落实通报中的纪律要求。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第一时间把省纪委通报中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结合民政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加强督促检查,严肃纪律规定。
省民政厅及时在机关办公楼公示栏张贴了省纪委通报,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通报中的典型问题为警示,严守纪律“红线”,切实维护好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日常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吸取通报中典型案例的教训,对照问题的具体表现认真检查剖析,对标合格党员的具体要求,从思想上反思,行为上规范,自觉抵制不良饮酒风气。同时,对公务活动期间饮酒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到下级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一律不得饮酒,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对出现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严格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派驻纪检组结合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要求,把治理不良饮酒风气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行动,加大对饮酒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对正在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检查的工作组带队领导干部,通过电话形式及时传达通报中的纪律要求,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