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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1至8月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1起 处分24人

发布时间:2017-09-14 07:47:36   来源:保山市纪委

“隆阳区瓦渡乡垭口村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孔德力在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过程中优亲厚友、挪用资金等问题……施甸县仁和镇茨菇村副主任李贵违规占用他人救助金问题……”日前,保山市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今年来,保山市纪委深入贯彻中央、省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细化落实中央、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

进行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今年5月,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政策执行是否到位、“六项纪律”执行是否严格等,采取措施加强脱贫攻坚纪律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市、县纪委同步成立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8月底,共开展2轮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发现了扶贫资金滞留、扶贫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等17个方面问题,及时报告市委。移交问题线索2个,责成县(市、区)纪委谈约提醒3人、通报批评1人。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今年7月初,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5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5县(市、区)及三个园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目前,5个巡察组分别向各县(市、区)党委反馈存在普遍问题2次,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一对一”的整改措施,并且把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内容之一,使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截至目前,专项巡察组对52个乡镇134个村(社区)、28个县(市、区)直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共发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3件。

层层落实刹风整纪要求。8月初,市纪委分别会同5县(市、区)纪委召开了脱贫攻坚刹风整纪会议,会议开到村一级。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和部分典型案例、通报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纪委常委就县乡纪委如何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指导要求,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在行动的压力传到基层。8月中下旬,成立了由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的督促检查组,依次到各县(市、区)纪委督促指导工作,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农户了解核实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以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的方式督促各级纪委真正行动起来,防止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同时,梳理《保山市纪委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明确委局各部门的责任。

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及时通过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及印发文件通报等形式转发中央、省纪委通报的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分两批次对全市近年来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通报,共通报曝光10件典型案例问题。编印了《全国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荟萃)》,汇编了全国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件通报,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