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于近日在全州范围深入开展新一轮“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把中央和省州党委从严管党治吏部署落到实处,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整治范围是全州有干部任免审批权限的各级党委(党组),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重点从“违规任用干部”“三超两乱”“带病提拔”“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干部档案造假”“裸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吃空饷”“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10个方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按照学习政策、宣传教育,梳理问题、制定方案,针对问题、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严肃问责4个步骤进行。
为确保整治成效,该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作出部署,突出问题,分列问题清单,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搞好自身“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又要统筹兼顾“六个严禁”的专项整治,要针对问题,结合干部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认真查找执行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强化制度执行。
“要通过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更加鲜明、程序更加严密、制度更加健全;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力,为实现红河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整治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新一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将认真查找执行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