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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县一体化巡察利器成效凸显

发布时间:2017-09-14 07:45: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两轮巡察发现问题308个,发现问题线索109条,立案查处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这是德宏州委创新推行“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巡察利器凸显的成效。

为解决州县两级重复组建巡察组,县市自行开展巡察难以提高实效等问题,德宏州委结合县市、乡镇不多的实际,采取“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由州委统一组建巡察人才库,统一派出巡察组,综合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下沉式巡察、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切实发挥了巡察利器作用。

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德宏州委和5个县(市)党委先后成立了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州、县两级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德宏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健全和完善了州县两级党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重大事项、书记专题会议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及反馈等20多项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现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整合力量科学组建巡察队伍。德宏州委从州及各县(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审计、财政、税务、公安等10余个系统遴选出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实行滚动管理,按需调配。巡察人才库经过不断调整充实,达到172人,其中巡察组长库16人、副组长库41人、专业人才库115人。巡察组由州委统一任命和委派,实行一次一授权。巡察组组长由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设2名,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成员从“巡察人才库”中产生,每组都配备熟悉党务、监督执纪、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人员。在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上,采取全州一盘棋、一体化,每轮巡察开始前,都要开展业务培训,建强巡察“尖兵”。

实行巡察工作“责任承包制”。按照“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要求,德宏州委明确巡察工作实行“责任承包制”,对被巡察单位在接受巡察3至5年内,出现了巡察组应该发现但没有发现的问题,要倒查巡察组的责任,以责任倒逼工作,确保巡察干部做到党性强、守纪严、业务精,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

创新方式着力提升巡察实效。德宏州委综合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下沉式巡察、点穴式巡察等多种方式开展州县一体化巡察。采取跨县市、跨区域交叉巡察,巡察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派出州委巡察组下沉县市部门和乡镇进行巡察;针对脱贫攻坚的现实需要以及林业、农业等领域问题信访问题突出的实际,从州到县开展立体式、系统性的专项巡察、点穴式重点巡察,切实增强巡察的机动性、灵活性、实效性。两轮巡察发现问题308个,其中州直105个、县市203个。

速查速办巡察发现的线索问题。德宏州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州、县纪检监察机关速查速办。两轮巡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州林业局下属站所违规私设“小金库”、陇川县民政局低保资金分配优亲厚友、梁河县林业局干部违规套取退耕还林项目补贴、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李家田下组村民违规私分建档立卡户资金等问题线索按照快办程序移交办理,9名领导干部及4名村干部共13人被立案查处,其中2名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在媒体上进行了通报曝光,发挥了巡察的震慑作用。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09个,其中州直单位24个、县市85个,目前已办结52件。

建档销账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德宏州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坚持边巡察、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整改建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两轮巡察发现的308个问题,已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反馈问题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在未来五年内,德宏州委将派出10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托三等巡察方式,每年开展4轮次的巡察,覆盖全州446个党组织,并用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巡察“回头看”,切实发挥州县一体化巡察利器作用。(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