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在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及时制定方案,开展专项督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派出8个日常督查组、2个重点督查组,分阶段、明任务,对涉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省政府22条措施、市政府28条措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重点环节整治、违规违纪行为查处、长效机制建立等10个方面的问题开展督查。
在专项督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发出3份《问责通知》,对4个党组织作出通报问责,给予32人问责处理、14人党纪政纪处分。督促涉旅部门、县(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泸沽湖管委会、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问责开展整治工作不力责任人10人。
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洁行动”。从今年8月到明年3月,按照学习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总结提高4个阶段进行,重点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照落实工作“十到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对照执行纪律“十严禁”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和“自洁行动”。同时,市纪委根据《关于开展丽江市旅游市场商业贿赂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整治,进一步斩断旅游市场利益输送灰色链条,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旅游市场环境。(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