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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纪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7-09-08 07:30:10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发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的纪律作风确保全州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目标。

严格执行上班工作纪律。原则上要求干部职工每天上足八小时班,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早退;不准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购物、私事QQ聊天、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不准上班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刁难群众。

严格执行出差、下乡管理制度。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应根据工作需要由上级或部门统一派遣。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下乡;不准在出差、下乡期间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惊扰民众;不准因出差、下乡事由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借出差、下乡名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干部职工下乡期间严格执行村级“零接待”规定,由乡(镇)以上基层单位统一安排接待的,要自觉主动缴纳生活费。生活费收据由接待单位办公室或财务室统一制作,一联存档备查,一联交下乡人员作为回本单位报销下乡补助的凭证,接待单位收取的下乡人员生活费只能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严格执行会议纪律。不准无故缺会或迟到、早退;不准私自随意安排他人代会;不准在会议期间打瞌睡、玩手机、接打电话、交头接耳、离场抽烟等。坚持谁主办谁督查的原则,发现的会纪会风问题由办会单位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不准未经批准或先斩后奏脱离工作岗位擅自外出。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准请霸王假;不准违反规定审批休假;不准电话或口头请假后不补假条;不准平时事假多还要享受公休假。各级各部门要规范考勤管理,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都要填报审批单,明确请假事由,统一归档备查,年末梳理汇总后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准超出保障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不准借出差、下乡名义派遣公务用车办私事;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用公车接送上下班。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审签制度,严格接待标准,严明接待纪律,确保公务接待规范运行。不准非工作需要开展公务接待;不准在中午公务接待时饮酒,晚餐公务接待一般不饮酒;不准在公务接待中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红酒;不准借公务接待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相互赠送。

不传播歪曲事实的信息;离开工作所在地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不收服务对象或下属烟酒糖茶等礼品物品;不组织参加有赌博性质的打麻将打扑克等不健康娱乐活动;在同城开展工作不相互请吃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努力营造同心同德干事创业、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做到环环相扣、持续发力,有效克服作风建设一抓就紧、一放就松的“顽疾”,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板起脸来抓纪律、铁下心来严问责,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采取盯住节点、专项整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手段,盯着抓、反复抓,抓出成效,防止死灰复燃。对“为官不为”、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坚决快查严处,不断提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频次,形成纪律震慑。(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