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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直查快办 对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的处置明确具体时限

发布时间:2017-09-07 07:25:05   来源:普洱市纪委

“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或收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经梳理排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近日,普洱市印发《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工作机制》,对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处置提出了明确的时限。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工作要求,做到“稳、准、快、狠”,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普洱市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工作机制》。

《机制》对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处置明确了具体时限。

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情况。对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重点典型问题线索和发生的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典型问题线索,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报告简要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情况。

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一般在收到问题线索的2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核实程序,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遇有重大或特殊问题线索核查,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报批程序。问题线索经核查后,依据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报批程序,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后将处理情况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机制》还指出,上级督办、交办、转办或发现重大典型问题线索的,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可采取下查直接办理。从启动调查核实至办结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送同级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在问题线索的处置过程中,如有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今年以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信访责任落实,对信访线索快速报告、快速核查、快速处理,问题收集不遗漏、处置全过程监督,查处典型强震慑,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7月5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93件。(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