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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组对省纪委省监察厅进行复查考核

发布时间:2017-09-06 07:30:41   来源: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

9月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考核汇报会,会议由省纪委副书记孔荣华同志主持,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委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孙青友同志作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情况工作汇报,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程猛同志带领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组一行4人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进行复查考核。省纪委在家常委和部分部门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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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云南省文明办关于认真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各项迎接复核检查工作,共收集整理形成99本考核台账,选派50名干部职工代表配合考核组完成了问卷调查。考核组现场查看了机关台账,实地检查了省纪委办公区、宣传栏目、纪检监察内外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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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的基础上,程猛同志代表考核组对复查考核情况进行意见反馈,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二是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三是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深度、有创新,四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五是反腐倡廉工作业绩成效明显,六是干部队伍得到大幅加强和提升。考核组对进一步完善机关台账工作提出了7点具体要求。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孙青友同志代表委厅机关作了表态。他说,将严格按照考核组的要求,逐条对照整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台账,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环境,树立好机关干部职工新形象,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对省纪委省监察厅“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