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各级工商联以及相关部门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政商关系不清问题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让政商双方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言可进,努力建立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官商“勾肩搭背”发生腐败的问题,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调查核实有关政商关系不清、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的将严肃处理。
把“亲”“清”两者关系处理好,需要制度保障。根据省委安排部署,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云南省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全面列出了政府主体责任单位的“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亲”“清”交往,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渠道。
公私分明是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特征。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教育引导,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省工商联换届后,新当选为领导班子成员的企业家签订了履职承诺书,承诺依法经营、加强自律,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踏红线,严格遵守从商规矩。在学习培训方面,省工商联联合省司法厅等单位和部门举办全省法律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法律三进”培训班,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共同举办云南省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同时,实施“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教育培训百千万工程”,组织民营企业家进党校培训,邀请省纪委领导作“加强反腐倡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家认清法规底线,规范自身行为。
为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的常态化机制,我省还加强了云南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工作,更加注重对企业的服务;制定《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建设“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信息系统”,将于年内全面启动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