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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就算没放进自己口袋 变通使用项目资金也属违纪

发布时间:2017-09-02 08:18:43   来源:大理州纪委

“我原以为只要没把项目资金放进自己的口袋,为群众办实事,可以搞一下变通,没想到违反了项目资金使用纪律。作为村党总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好关,应当承担责任,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剑川县甸南镇桃源村党总支部书记杨继昌面对纪委谈话调查时如是说。

经查,2014年3月,甸南镇桃源村因中下桃源自然村内的吊桥被冲毁,导致一百多亩农田无法过桥耕种。群众要求修复吊桥,村党总支部书记杨继昌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用县水利局下达的专项灌溉工程维护费5万元资金修建吊桥。工程竣工报账时,由于吊桥工程不符合专项灌溉工程的报账要求,杨继昌又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用原本向甸南镇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上报过的上桃源灌溉沟工程验收材料,重复到镇财政所报账,将该资金用于支付吊桥工程建设费用。2017年8月15日,剑川县甸南镇党委给予杨继昌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执纪者说】

部分村干部观念陈旧,法制和纪律意识淡薄,不注重学习,缺乏相关党纪党规和财经纪律知识,在不知不觉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基层党员干部不仅要做群众的贴心人,还要当遵纪守法的带头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认识到自身不足,虚心学习,才能让基层党组织变成一个真正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剑川县纪委  李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