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丽江: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17-09-01 07:23: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大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更好地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容错纠错遵循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准确把握,宽容失误;客观公正,注重效果;依法依纪,坚守底线的原则。

容错情形包括: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中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推动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中,如基层党建、工业园区建设、旅游整治与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突破常规和惯例,有效解决“老大难”问题,因大胆履职、狠抓落实出现某些失误的。在争取项目、招商引资中做出较大贡献,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政商关系清白,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中出现某些失误的。在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由于采用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因为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偏差的。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而在容缺受理、审查时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在基层治理工作中敢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因主动揽责涉险、闯关破解难题、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在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但事后及时补正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因素,积极主动作为,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性试验,无先例遵循而出现失误和偏差的。

建立纠错保护机制,对存在失误或过错的单位或个人,但达不到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行为,应当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纠错主体责任,应当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纠错的监督责任,应当按照党员干部所犯错误的性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廉政风险预警和组织处理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