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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建立“双督办”机制 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30 07:28:1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弥勒市纪委在严格执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同时,结合实际,建立“双督办”机制,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到位。

“双督办”机制明确要求,对脱贫攻坚职能部门、乡镇纪委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情况进行督办。对脱贫攻坚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实行主要领导亲自交办,市纪委常委直接督办,纪检监察室包片包案,提级直查快办。

为规范、强化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工作,弥勒市纪委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督促各责任部门切实担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面掌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准确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求“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截至8月21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1件,处置31件,立案4件,提醒谈话85人,诫勉谈话19人,通报批评5人,党纪处分11人。(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