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考责考廉强化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上半年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34个,问责单位91家,问责领导干部354人。
云南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经验,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要求,提升管党治党责任在考核中比重,细化考核标准。今年2月下旬至3月,由省委常委带队,对16个州(市)、94个省直单位、32所大专院校、26户省属企业共168个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延伸考核、调研座谈等方式,对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6月9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7个、不合格的4个州(市)和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体责任缺失、履行职责不力、落实方法不实及组织纪律涣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禁而不绝等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云南省还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两个责任”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问责有章可循。(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