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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建立专项约谈提醒制度 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发布时间:2017-08-29 07:19:1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出台《大理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职责任务,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

方案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如期实现全州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严肃追责问责,突出纪律检查实效。推动责任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发挥派出(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把脱贫攻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深化纪律检查,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专项约谈提醒制度来不断强化检查指导。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平台作用,做好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抓实问题线索排查,开展集中排查,规范问题线索移交,挂牌督办问题线索。实行“一线工作法”,严惩违纪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实行工作报告制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来不断强化执纪问责。

要求把责任压实到基层一线,压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查处脱贫攻坚违规违纪行为作为当前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责任上肩,集中力量,快查快处,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督查、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监督力量,做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最大程度发挥监督检查整体实效。州、县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管室、派出(驻)机构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刹风整纪,形成务实高效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杨辉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