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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每年市县两级至少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17-08-29 07:32:30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方案》明确,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市纪委“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组力量,成立8个工作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调研督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真正解决好纪律检查机关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整合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巡察、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力量,有效发挥督查、信访、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等职能部门作用,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责、纪律、作风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要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落实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移交机制、处置机制、追责机制、报告通报机制。通过集中开展问题线索存量排查起底、自检自查、对寻甸县等10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组织经常性专项纪律检查、落实抽查工作机制、每年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至少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存在纪律审查空白点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以及确保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平台正常运行等方式落实线索排查机制;落实线索移交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建立实施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线索移交机制,防止问题“空转”“沉睡”;落实线索处置机制,加大问题线索督办、交办、转办力度,对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线索快报快查快处,实行重大典型问题线索下查直办,坚决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指导,鼓励各级各部门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挂包帮”单位连带责任的追究力度。落实报告通报机制,及时分析总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建立专项约谈提醒机制,对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该党政纪处分的要坚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纪委将建立量化考评机制,把各县(市)区纪委、开发(度假)区纪工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市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具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0个县区纪委,每月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为“零报告”的,对县区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的,将对县区纪委书记启动问责;对推诿扯皮、措施不力、推进滞后的单位和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李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