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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全市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7-08-26 07:30: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抓好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保山市派出督查组,促进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保山市整改工作的贯彻落实。

从严抓好整改工作。市委下发《关于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并通过3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落实中央巡视组、省委有关要求,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作风上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净化政治生态。

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全市第一轮、第二轮巡察结束,第三轮巡察正在开展。针对第二轮巡察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办理。对第一轮巡察处理情况进行专题通报,通报见人见事,对问题点细点透,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号入座、立即整改,真正推动问题解决;第一轮巡察共问责4人,立案审查3人,谈话提醒24人,清退违规违纪资金93.67万元。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精准识别、资金安全、易地扶贫搬迁整改等方面的问题,抽调47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巡察组,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县(市、区)、园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目前,巡察组已于进驻并开展工作一个多月,对首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及交办。

抓好巡视整改情况督查。为确保市委《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得以贯彻落实,近日,保山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县(市、区)成立工作机构、工作方案、常委会专题研究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问题、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对接待费进行专项审计、脱贫攻坚整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改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反馈给各县(市、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