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丽江市根据全国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第三轮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市、县巡察组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群众反映集中等内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形成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问责惩处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巡察发现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廉洁高效运转。结合全市巡察和脱贫攻坚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巡察及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出方法,规范程序。
将“要着力发现对脱贫攻坚工作和日常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纳入巡察内容。巡察组紧盯扶贫领域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查找扶贫领域中执行上级方针政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履行扶贫职责不到位,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巡察前深入扶贫办、审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情况,制定巡察计划,细化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突出问题,开展“点穴式”扫描,针对“有的驻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扶贫工作流于形式,消极应对”“违反扶贫资金管理和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机动灵活的延伸巡察,发现“隐形”问题,定点突破。
扶贫领域巡察发现的作风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办,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处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斩断敢于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形成震慑。经统计,全市巡察中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已办结1件,对1个乡镇党委及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余2件正在办理。(徐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