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开展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节点,及时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进驻重点贫困乡镇,发挥专项巡察灵活机动、快速精准的优势,采取“点穴式”和延伸巡察的方式,突出8个方面任务清单开展好专项巡察,切实做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
明确巡察重点,推动精准发力。为提高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聚焦8个方面重点内容,制定巡察任务清单。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是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责任压实方面是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时限、责任人,是否存在履责不到位,造成扶贫工作目标不能完成等问题;在.精准扶贫方面是否因工作作风不实;在政策执行方面是否存在政策红线意识淡薄,异地搬迁等政策随意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在工作效能方面是否存在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和工作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等问题;在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脱贫项目实施单位有无挤占、截留、挥霍、挪用和骗取、套取建设资金等问题;在脱贫实效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工作问题;扶贫攻坚监督执纪方面是否存在监督执纪不力或者监管执纪空白。
强化学习教育,严格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巡察业务培训等形式,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王岐山书记、陆俊华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巡察组人员树立“应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报告是渎职”理念,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扶贫领域的各环节都处于严密的巡察监督之下。
着力发现问题,强化结果运用。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线索和督促整改上,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发现问题,确保巡察成果运用取得实效。巡察中,各巡察组人员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仔细甄别、分类汇总,及时反馈。并根据巡察反馈的易发频发、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坚持举一反三,强化专项巡察的结果运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领域常见违纪问题的预警防控措施以及村组干部的惩防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基层,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