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纪委对全省2017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2017年上半年全省对管党治党宽松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976个问题进行了查处,问责141个单位、1536名个人。其中,查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34个,问责91个单位,354名领导干部。被问责的141个单位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45个、乡科级单位63个。被问责的1536名个人中,厅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199人、乡科级干部714人。
通报指出,2017年上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云南先锋化工环境污染问题、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问题、丽江古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等6个问题进行了专项问责,给予72个单位、235名个人问责。查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34个,问责91个单位,354名领导干部。自我省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以后,加大了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1月至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举报线索1361件,查处问题417个,查处528人。其中,问责221人,通报曝光206人。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要突出问责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尤其是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传导工作压力,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问责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