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当好脱贫攻坚“助推器”

发布时间:2017-08-22 07:32:55   来源:云南日报

“现在再也不敢分了,分了也不敢要了!”说起抱团私分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款的事,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村民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

2017年3月,水箐村李家田下组24户村民私下约定,对3户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均分。7月19日,7名涉案村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26日,挂村的镇武装部长闫生佐、驻村第一书记尹仪帮、挂村工作人员唐敏以及村“三委”干部因失察失责受到党纪处分。

“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决不手软,对失职失责的必须追究问责。”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精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当好脱贫攻坚的“助推器”。

为找准问题、理清原因,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州纪委监察局经常深入扶贫一线蹲点调研了解情况。全州5县市纪委按照州纪委的统一部署,通过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办法,摸清找准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研究分析症结,拿出具体解决措施,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对调研中查摆出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抓住不放、跟踪督办。州纪委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滚动式督办,县市纪委采取包案领办、重点督办、直接查办等方式,推动案件处理到位、违纪款物追缴退赔到位。

“谁不把脱贫攻坚当回事,组织就严肃处理谁。谁胆敢折腾群众,纪委就折腾谁。”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责任追究激发担当意识,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1至7月,全州共发现和整改脱贫领域问题103个,约谈批评单位8个、批评教育26人,问责11人。同时,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巩固整治成效、发挥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见人见事见细节,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1至7月,州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件14人,组织公开庭审5次。(杨富东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