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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强化担当 狠抓落实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7-08-21 07:25:47   来源:昆明市纪委

“距离完成脱贫任务剩下时间已经不多,如果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致使脱贫攻坚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必将受到严肃追责!”近日,在2017年昆明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学习(扩大)会议上,市纪委书记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把握“一个”工作定位。要准确把握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

抓牢“两个”核心任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两个核心”是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脱贫攻坚政策,熟悉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文件规定。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处置。对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查处。

突出“三个”监督重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这三个监督重点,一项一项开展精准监督检查。在“两明确”方面,重点监督检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实到了每村每户,扶贫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是否真实履责、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在“三到位”方面,重点检查精准识别是否到位、执行政策和措施是否到位、脱贫实效是否到位。在“四不准”方面,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挪用套取、挤占、截留、挥霍扶贫资金;优亲厚友、假公济私、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刁难群众、加重贫困户负担;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推诿扯皮、耽误工作等问题。

压实“四级”攻坚责任。市县乡纪委及村监委四级组织,要牢记职责和使命,真查真管,严查严处,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真正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本月底前,市纪委将组建检查组,对禄劝县、寻甸县等10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对经核实存在的问题倒查工作责任,再根据问题性质分类处置。同时,还将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协调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存在纪律审查空白点的乡镇(街道)为重点,选择部分乡镇(街道)、村组进行“地毯式”检查;定期通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有效解决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县区纪委要把握好工作定位,找准工作突破口,主动承担起责任,敢抓敢管,能抓善管,督促乡镇纪委、村监委抓实抓细工作责任和任务。乡镇纪委要每个月组织力量对一个贫困村实施全面检查,实现一年期间全覆盖。村监委要每家每户一一核对,看精准识别到不到位,“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兑没兑现,做到家家有数、户户清楚。

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要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会同督查、信访、扶贫、发改等部门,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存量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全面梳理分析,加大处置力度,带动工作实现大的突破。要准确理解把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范围,既盯贪污挪用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又盯不负责、不落实、不精准等问题,让各类影响脱贫攻坚的纪律作风问题都无所遁形,形成强大震慑。要建立实施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线索移送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做到稳、准、快、狠,真正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要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纪律作风问题监督问责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党委、纪委进行“双问责”。贫困县、贫困村未如期完成脱贫目标、群众满意度低的,在严肃追究县区、乡镇、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的同时,“挂包帮”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要一并追责。要层层报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和通报曝光。定期收集梳理全市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每季度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截至8月1日,市纪委检查组累计抽查市级部门和企业49个(次),县区69个(次),发现问题86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85条,已整改14个,正在整改65个,正在核实2条。全市共抽查贫困村287个,扶贫工作队269个,贫困户787户,发现问题79个,已移交问题79个,已处理问题70个,正在处理问题9个,以铁的纪律,推进扶贫攻坚各项工作的落实。(钱亚萍 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