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印发《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开列“正面清单”、倡导“主动服务”,开列“负面清单”、划出“红色界线”,敦促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做到联系服务零距离、正常交往有尺度。
开列13条“正面清单”,倡导“主动服务”。一是全面落实发展政策,使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政策支持、法律保护。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深化审批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各级各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五是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税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减轻民营企业信贷压力和税费负担。六是州内金融机构在处理涉企贷款时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或变相违反合同约定。七是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或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八是工商联合会要发挥好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九是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十是公职人员到企业调研,必要时可以接受企业安排的工作餐,但应遵守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不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并按公务接待标准缴纳伙食费。十一是公职人员协助企业到外地申报项目、开展推介活动等,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统一安排的出行、宴请,应避免产生高档消费,并按公务出差标准结清差旅费用。十二是规范检查调研,涉及对企业的检查或调研,应由牵头部门动议,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后尽可能一并进行,避免过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十三是工作时间之外,国家工作人员应本着坦荡真诚的原则与民营企业相关人士正常交往。
开列12条“负面清单”,划出“红色界线”。一是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二是不准在市场准入、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三是不准对企业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四是不准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五是不准违规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规参加企业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以及接受企业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六是不准违反规定在企业中兼职或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证券,以及其他违反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的行为。七是不准纵容、默许、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将应当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报销。八是不准通过抵押、寄售、放贷等方式向企业或服务对象变相借钱、牟利、索贿。不准借工作之便介绍购买玉石、红木家具贵重商品时收取回扣。公职人员不准将个人房产、资产租赁给服务对象企业,或与服务对象企业有任何财务、经营上的往来。九是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准邀请企业人员参加。十是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如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当事先报告,申请回避。十一是不准在政商交往中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同时,实行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评议评估结果作为单位综合考核和干部履职、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于涉及违反《意见》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严肃惩处、通报曝光。并完善容错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护航”。
据悉,为破解政商关系难点问题,制定管用、有效的《意见》,德宏州纪委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列出“两个清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回答了干部与企业的关切,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德宏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