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选我当组长,自己没有在为民干事上用心,我没有把低保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里,长时间挪为己用……”接到漾濞县纪委的处分决定时菜白村委会顶顶库母村民小组组长常某后悔地说。
经查,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常某在任菜白村委会顶顶库母村民小组组长期间,由村委会安排其发放本村民小组的常光辉、茶玉英、罗学新3位老人的低保金共计1401元,其占用时间从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8月3日有3个多月。
2015年9月,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广大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一道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常某身为共产党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农村低保人员的“保命钱”。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中央惠民扶贫政策落实、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左金宏 熊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