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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必尽之责 务监督之实 ——二论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8-18 08:06:20   来源:云南日报

“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夺取脱贫攻坚全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不能缺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在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发出铿锵号令。

“军令状”已经下达,集合号已经吹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统筹谋划,加大纪律检查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实施、如期实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扛稳责任在肩,首先需明确目标,校准“锚头”。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定位,就是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也是纪委的必尽之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巡视巡察、随机抽查和对接部门发现“三个发现”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让问题无从藏匿,形成震慑,倒逼履责。

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水平。要解决好当前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问题要害,要做到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一级做给一级看,认真查找和发现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推动落实。

发挥机制作用,必须念好“实”字诀,狠抓落实。当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指明了行动路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实施、如期实现,需在“落实”二字上下功夫、做文章,让五项工作机制真正“动起来”“用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机构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出一些好措施、好做法,才能上下一盘棋,不断开创我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新局面。

抓住重点要害,更要精准发力,消除责任盲区。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总要求是“精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也要精准发力。精准发力,就要找准“病灶”,对“症”下药。要明确“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落实到了每村每户,明确扶贫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是否真实履责、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不能走“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搞突击性的临时“大输血”、“被脱贫”。对影响当前脱贫工作进度的“肠梗阻”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到位,做到不抓落实就要被问责,不能让“甩手掌柜”坐镇前线,彻底消除责任盲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把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范围,不能只盯贪污挪用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大量存在的不负责、不落实、不精准等问题,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事项,这方面的问题要纳入线索排查重点,让各类影响脱贫攻坚的纪律作风问题都无所遁形,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助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