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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将手电筒照向自己

发布时间:2017-08-17 07:24: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自己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组织纪律,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这是云南省师宗县丹凤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涛,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外出报备,在看到自己被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时诚恳地说。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州(市)纪委、委厅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干部请假报批外出报备416人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立案24件,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1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6起违纪典型案例。

除严厉追责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省纪委书记带头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讲党课,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支部工作的常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各州(市)县纪委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开展“关爱干部职工心理健康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健康的心态,构建和谐机关。同时,在日常办公、出勤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以更严的纪律划“红线”、定规矩,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

此外,该省将加强教育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作风养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上半年省级层面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437人。各州(市)县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3轮以上的相应培训。(杨大庆 何咏坤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