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德宏:“三个用起来”当好脱贫攻坚的“助推器”

发布时间:2017-08-17 07:26:07   来源:德宏州纪委

“现在再也不敢分了,分了也不敢要了!”说起抱团私分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款的事,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村民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

2017年3月,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李家田下组24户村民私下约定,对3户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均分,每户分到0.537万元。7月19日,7名涉案村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26日,挂村的镇武装部长闫生佐、驻村第一书记尹仪帮、挂村工作人员唐敏、村“三委”干部杨恩铁、杨恩禄、杨学春、尹可湘7人因失察失责受到党纪处分。

“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决不手软,对失职失责的必须追究问责。”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精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当好脱贫攻坚的“助推器”。

 “蹲点”调研用起来,解剖麻雀找准摸清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研,是找准问题、理清原因、推进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推进监督执纪调研常态化的具体表现。”德宏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要求。

7月18日,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赴瑞丽市就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调研,并在畹盯镇芒棒村委会召开市、乡、村三级干部座谈会,走访广董村、回环村村民,了解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与此同时,由州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的多个调研组深入扶贫一线蹲点调研了解情况,对“报表满天飞”“检查天天有”等严重干扰基层工作,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坚决查处纠正。

全州5县市纪委按照州纪委的统一部署,也陆续展开调研,通过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办法,召开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乡村干部、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三个座谈会”,摸清找准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研究分析症结,拿出具体解决措施,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

在进村入户开展调研的过程中,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即查问题,又找线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着力监督检查扶贫工作是否务实、脱贫过程是否扎实、脱贫结果是否真实。确保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

“根据州扶贫办要求,就低保金不能计入群众收入,我们全员出动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动态识别,我们担心会出错,做了低保金计入群众收入和不计入群众收入‘两套方案’,政策不一,让我们很困惑……”在调研中,多地反映。

经核实,州纪委责成州扶贫办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执行扶贫政策“跑偏”的其它问题,及时“纠偏正向”。

“纪委盯住执行扶贫政策‘跑偏’问题进行‘正向’,减轻了基层负担,化解了基层矛盾,推进了工作落实。基层干部群众纷纷点赞。

对调研中查摆出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德宏州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尤其紧盯资金、项目集中的深度贫困地区,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对发现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办。州纪委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滚动式督办;县市纪委采取包案领办、重点督办、直接查办等方式,推动案件处理到位、违纪款物追缴退赔到位。1至7月,全州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0件19人。 

巡察“利器”用起来,让巡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好“探头”作用

“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制定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为巡察扶贫提供‘参考书’,帮助巡察‘尖兵’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把‘门外汉’变为‘精务通’,做到有的放矢。”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时明确具体措施。

为此,经过熟悉政策、深入调研、仔细研究,7月31日《德宏州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新鲜“出炉”。“清单”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情况、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扶贫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动态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作风情况六大方面细化了24条脱贫攻坚巡察任务。

8月11日,德宏州委派出7个州委巡察组进驻州扶贫办、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芒市江东乡、芒市扶贫办、梁河县芒东镇、梁河县扶贫办、瑞丽市勐秀镇、瑞丽市扶贫办、盈江县盏西镇、盈江县扶贫办、陇川县王子树乡、陇川县扶贫办14个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了值班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布了信访联系方式,同时州委巡察办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布了7个巡察组的信访联系方式。

本轮巡察,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和“利器”作用,把握政治站位,突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落实,检查被巡察单位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等情况;把政策意识淡薄、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风”问题,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虚假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雁过拔毛、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实行“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一杆子查到底,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点穴式”巡察等方式,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运用政治巡察“利器”助推脱贫攻坚。

各巡察组将对照《德宏州脱贫攻坚巡察任务清单》,综合运用政治常识测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依规依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同时德宏州委明确,在今后的每轮巡察中,脱贫攻坚都将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 

问责“利剑”用起来,谁胆敢折腾群众纪委就折腾谁

“聚焦州级层面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抓整改,避免上级生病下级吃药。”8月9日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调研,他指出,通过大量调研、深入走访发现,德宏州脱贫攻坚工作州级层面存在统一指挥不统一各自为政现象、对上级政策精神领会不够、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不够、对基层指导不够、少数部门只从部门利益出发不支持县市按政策进行资金整合等突出问题。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中央、省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问责查处;对各级各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进行监督问责。

德宏州明确,对部门违规单独发表格,增加基层负担的,将视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处理;对部门干涉基层整合扶贫资金的,将视为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谁不把脱贫攻坚当回事,组织就严肃处理谁,谁胆敢折腾群众纪委就折腾谁。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责任追究激发担当意识,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1至7月,全州共发现和整改脱贫领域问题103个,约谈批评单位8个、批评教育26人,问责11人。

“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你们乡发生村民私分扶贫资金的问题,性质恶劣,影响严重,镇党委政府和纪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认真整改,决不能遮丑护短。一定要分析根源,痛定思痛,深刻反省……”针对遮岛镇水箐村李家田小组村民私分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7月29日,梁河县委、县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遮岛镇党委书记赵兴伟、镇人大主席闫雄芳、镇长张有旭、镇纪委书记董秋碧和县审计局长杨晓岩进行约谈,责成县审计局长杨晓岩对县审计局分管挂村副局长王再艳进行约谈。

“小杨,2017年你作为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长期不在岗的原因是什么?请你具体谈谈。”“作为一名驻村工作队员,你是否清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职责?”“你驻村以来是如何开展工作的?谈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7月19日,芒市委副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对芒市第二季度测评末5位的驻村工作队员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人进行诫勉谈话。截至目前,该市纪委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9轮次,通过检查,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压实不到位、推进项目进展缓慢的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违反工作纪律(无故缺岗)的92名驻村工作队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对2次督查不在岗的9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召回,并由市委领导对召回驻村干部进行了教育提醒谈话。

此外,德宏州纪委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巩固整治成效、发挥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综合采取集中通报、专项通报等方式,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注重见人见事见细节,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还采取庭审现场旁听的方式增强警示效果。今年1至7月,州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件14人;组织公开庭审5次。(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