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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曲靖市聚焦脱贫攻坚 强化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8-16 07:27:28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以及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站位全局、服务全局,始终把对脱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扶贫领域履职尽责、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方向、工作推进等重要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拧紧思想发条。从2016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曲靖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立足“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结合全市“狠抓落实年”活动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始终保持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为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在2017年7月3日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华兵同志第一时间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文荣同志作了专题汇报,并及时组织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以及陆俊华书记的讲话精神,同时对下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要迅速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以及陆俊华书记的讲话精神学习深、领会透、贯彻好;二是针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再检查、再督促,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对发生系统性、腐败性问题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监督不力的责任。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以提高举报质量为目标,多举措畅通渠道,打造以“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为主的贴近群众的举报受理平台。设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的信访接待室,规范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全天24小时开机接听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3部固定举报电话“3123163”专人轮流接听受理。不断优化网上举报功能,增设“举报须知、举报指南、信访举报法规、举报查询、其他举报网站”等栏目,专人及时受理、回复网络举报。接受来自邮箱、舆情、微信、其他单位移送等所有途径的举报件。同时,通过宣传栏、信访举报指南(宣传小册子)、新闻媒体、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网站举报栏目等一切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宣传举报规定和举报知识,引导群众采取低成本的方式进行高质量的举报。从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 538件,正在办理78件,予以了结418件。

强化线索督办,推动快办快结。以强化监督执纪为重点,全面梳理通过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和专项督查中发现等各种渠道而来的问题线索,定期排查在扶贫领域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梳理排查情况,建立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实行查账、对账、销账管理。信访举报部门对照“台账”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抓落实情况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督事”与“督人”相结合的方式,既查工作进展情况,又查牵头责任人,确保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注重加强与督查、扶贫、发改、财政、审计、民政、住建、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开通移交转办“快车道”,严格做到“无积压”、“ 零暂存”。

强化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化。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洁扶贫行动合作的实施意见》,签订推进廉洁扶贫合作协议,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监管;制定下发《曲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曲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曲靖市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考核管理办法》,有效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双推进”考核工作;建立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放下顾虑,围绕稳增长、促发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干事创业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每月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抽查组深入贫困村及贫困户家中,实时掌握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制定《曲靖市纪委监察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从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五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公开承诺机制、工作报告机制以及情况通报机制等,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的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先后制定下发《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六项工作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曲靖市纪委对2016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暗访工作方案》《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的工作方案》《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巡查的通知》等,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督查组,紧扣责任担当、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内容,主要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否切实履行好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扶贫任务,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重要决策亲自落实;是否制定了扶贫攻坚具体方案和措施;是否存在“挂包帮、转走访”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中违背群众意愿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低效,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乱作为造成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的问题等。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通报曝光违规违纪问题,为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提供了纪律保证。

加大执纪问责,形成强力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扶贫救济领域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如2016年1月,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钟富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报账员桂常盛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富村镇人民政府给予钟富成开除公职处分;罗平县九龙街道以土块村党总支书记黄来清在2016年5月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精准识别过程中,为了照顾其哥哥黄学清能够享受到相关扶贫优惠政策,未按要求及时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黄学清作为脱贫对象脱贫出列,导致群众怨气较大、反响强烈。中共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黄来清党内警告处分。从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立案审查42件,问责党政领导干部34人;党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3.22万元。通过强化案件查办,形成了有力震慑,也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曲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