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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红河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见闻

发布时间:2017-08-15 07:30:1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日上中天,红河大地暑热盛炽。匆匆用过午饭的州纪委监察局检查组在树荫下短暂休整后,又要开赴脱贫攻坚一线了。

就在不久前,州纪委监察局公布了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期中成绩单”。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努力下,今年以来,红河州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77个,处理单位16个、责任人284人。

笔记本、资料袋、照相机……检查组又整理了一下行装。差不多在同一时刻,泸西、蒙自等县市纪委监察局干部也从机关出发了。对他们来说,只要为全州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外头滚热大地,内心也是清凉世界。

重敲鼓树立责任意识

“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监督执纪问责永远在路上。”检查组领导出发前的训话,透着“往后推一天都晚”的紧迫感。

翻看检查组成员的工作日志,红河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已经完全进入紧锣密鼓、急管繁弦的节奏——

召开全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视频会;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印发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组织县市纪委书记深入研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邀请州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为州纪委监察局干部讲解精准脱贫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

……

而在一份汇报材料上,两段“传导压力”的内容被划上了着重线,显得十分醒目:从2017年7月起,每周通报一次各县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倒逼监督责任落实;建立月约谈制度,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处在后列的县市纪委书记开展约谈。

“责任担当记于心,严实相济践于行。”回顾这半年多来的学习、通报、约谈细节,检查组成员神情变得严肃坚定,“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的四点要求,努力打通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督二脉’,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

勤监督深挖问题根源

“漏评10户是什么原因?”

“主要是贫情分析不够细致。”

“怎么会出现错评?”

“有人隐瞒了子女工作和收入情况。”

端坐在州纪委监察局检查组面前,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党总支书记陈金祥掰着手指头,一项一项地介绍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情况——这群“不速之客”风尘仆仆、汗水涔涔,他打心底里欢迎。

时间退回到1个月前,州纪委监察局组织纪检、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到石缸冲村进行抽查,发现精准识别有漏评、执行政策优亲厚友、资金滞拨、工程项目效益差等问题线索12个。通过后续处理,这些阻滞逐一被扫除,全村脱贫攻坚的路子理得更顺了,步子迈得更快了。

陈金祥凝神答问,如对大宾。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如今,这样东奔西走、进村入户,直通“最后一公里”监督检查的做法,已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开。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报告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常态工作机制,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现场的方式定期对贫困村委会进行全方位检查。同时,积极发挥巡察的“显微镜”作用,认真做好移交、督办、整改、查处各项工作,努力让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截至目前,全州通过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个。

“哞哞哞……”院外传来一阵悠长的牛叫声,又到了放牛时间,州纪委监察局检查组忙起身告辞。陈金祥坚持送检查组到村委会门口,言语中颇为感激,“纪检监察机关给我们基层组织传递了压力,也帮助我们增加了动力。有你们把关护航,我们精准扶贫这朵‘花’一定会绣好!”

严查办彰显纪律刚性

离开机关,泸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成鹏搬出永宁乡大中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小组长陶永兴违纪案件,提醒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的问题,“类似这种目无法纪、欺瞒百姓的情况,必须严查快处!”

陶永兴是当地的村蠹,6年多时间,他一直违规领取弟弟陶某明一户3人的低保金归自己使用。接到举报后,州纪委副书记兰菊负责包案督办,泸西县、永宁乡两级纪委跟进调查,迅速查清了陶永兴长期侵占群众低保金的事实。

“对自己的弟弟都敢‘下手’,那么对其他人呢?”再一次深入分析案情后,调查人员并未止步于一时取得的成绩,而是继续挖掘问题线索,很快,陶永兴先后8次冒领村民陶某仙的养老金共计5020元占为己有,先后7次冒领张某英的养老金共计3930元占为己有的违纪问题一一浮出水面,陶永兴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王成鹏看来,陶永兴案件的顺利办结,得益于全州严查快处的坚定举措。据介绍,目前,红河州已形成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查,信访、案管、纪检室横向协作,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室直接督办指导的工作格局。至于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已定下了“1日内启动办理,15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的严规。

“陶永兴案件反映了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王成鹏说,由于宣传不够,加之地处偏远,文化水平不高,一些村民对脱贫攻坚惠民政策不甚清楚,这才使陶永兴一而再、再而三得逞。下一步,县纪委监察局将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强化半月机动检查、每月随机抽查、每两月专项检查机制,进一步织密预防、监督大网。

强执纪扩大警示效应

听说蒙自市纪委要来了解情况后,杨正华立即撂下汽车修理厂的活计,赶往鸣鹫镇猛拉村委会。

“组织对我的处理,我服气。”推开门,杨正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去年,鸣鹫镇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身为村民小组长的他,擅自将贫困户名额作了替换,并违规把自己的侄子保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中,致使国家扶贫资金被套取10万元。后来,为了“抹平”这件事,杨正华组织调解,形成了替换者欠被替换者2万元的协议。今年7月17日,蒙自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杨正华开除党籍处分,参与协议签订的两名村干部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我就想着他没有能力建房,给指标也是浪费;另外,我的侄子也很困难啊。”叙述起事情始末,杨正华显得很郁闷,“我政策意识不强,没有按程序办事,被处分是应该的。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回到组织怀抱,我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与杨正华一样,许多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的过程中增强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白了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的道理。

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李松安排财务人员违反规定从扶贫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规定开支范围外的职工差旅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费。纪委介入调查后,李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我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讲清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争取组织对我的宽大处理。”

“对小问题、小毛病,及时指出,适时敲打;对情节轻微的问题,及时进行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胆敢向扶贫领域‘伸黑手’‘动奶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州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惩教结合、纠建并举,努力使扶贫领域反腐败实现从制约到自觉的根本性转变。(杨富东  何咏坤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