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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细化十二项具体内容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12 08:36:50   来源:大理州纪委

“州级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确定调研主题,带着问题到基层找问题,听真话、察实情,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这是大理州关于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中的一项相关内容。

近日,大理州出台《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把州级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等十二项具体内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意见》要求,州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严守“四个服从”,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取得新的业绩。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按照中央、省委精神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规定。

“做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在以身作则,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州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到。(马晓玲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