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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对扶贫资金“雁过拔毛” 4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7-08-09 07:20: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永平县北斗乡查处了一起村干部私自截留易地扶贫建房户补助款和套取危房改造补助后进行私分的违纪案件。

经查,2008年5月,时任新村村党总支部书记罗某某、党总支部副书记陈某某、村委会副主任戴某、村林业员兼计生员杨某某,4人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易地扶贫工作的职务便利,共谋截留新村村民11户农户易地扶贫建房补助款55000元,其中的15000元发放给当年建盖房屋但没有列入易地扶贫补助的三户农户,每户5000元。剩余40000元4人共同私分,各分得10000元。2011年,4人再次利用协助北斗乡人民政府从事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的职务便利,共谋以新村村园门口小组杨文旺户之名套取危房改造补助10000元,其中2000元归杨文旺户所有,余款8000元于2012年7月被4人私分,各分得2000元。

同时,原北斗彝族乡新村村党总支部书记罗某某,还存在重复以妻子杨某和本人的户头分别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建房补助8000元和危房改造建房补助10000元的违纪行为。原北斗彝族乡新村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陈某某还存在重复享受地震安全工程拆除重建项目补助资金5000元和危房改造建房补助10200元的违纪行为。

近日,北斗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经永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给予罗某某、陈某某、戴某、杨某某4人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这是一起扶贫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用的违纪案件。作为村干部,本应该带头认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国家的扶贫政策落实到各家各户。然而,这4名村干部却利用手中的权利,打起群众利益的“小九九”,“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把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人人都要吃上一口,这种严重违纪行为理应得到严惩!(李映春  金秀敏  郑澡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