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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对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08 07:31:29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日,玉溪市发出《关于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纪律作风上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

《通知》指出,近年来,云南省相继发生了白恩培、仇和等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玉溪市也发生了市广电局原局长张耀力和红塔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毅昆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纪律作风上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四个方面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教育取得实效。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组织对白恩培、仇和等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问题,并就学习典型案例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学习重点,通过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人心向背》和其他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白恩培等腐败分子的忏悔录和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触违纪“高压线”;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要求各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反思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把工作抓实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典型违纪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