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派出7个州委巡察组,采取“1托2”方式,对州发改委、州扶贫办、芒市江东乡、梁河县扶贫办等14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继续坚持前两轮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深化,认真抓好此次专项巡察,切实担负起巡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探头”作用。巡察干部必须做到党性要强、守纪要严、业务要精,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练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做能力过硬的巡察干部。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出实情、查出问题、开出良方,在巡察环节发现问题,在报告环节反映问题,在反馈环节直指问题,在整改环节解决问题。凡是巡察组查找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立即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涉及违纪违法的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格按规矩来办。通过巡察问题的反馈、整改、督办、公开、处置,以及“台账管理”“销号制度”等办法的运用,倒逼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倒逼长效机制建立,以责任制管责任人。(李艳 明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