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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问题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发布时间:2017-08-04 07:30:54   来源:文山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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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发现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赶快实名举报!……近日,在云南省文山州内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各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的一则关于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实行实名有奖举报的公告,引发群众百姓中关注和刷屏。

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有漏评、错评、错退贫困户的问题,具体为漏评户符合贫困户评定条件,但未被评定为贫困户;错评户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条件,但被评定为贫困户;错退户不具备退出贫困户条件,但被退出贫困户;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基层干部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款;涉嫌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涉嫌在落实扶贫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涉嫌失职渎职,对扶贫安置后续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处理不纠正等……公告中罗列了举报的相关内容,公开了24小时开通的州、县(市)纪委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规定有奖举报为期10天,从2017年8月3日至8月12日。明确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对实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将举报核实办理情况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

公告同时强调,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举报人基本情况及反映材料等具体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要求各县(市)要认真做好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的公开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有人接听举报电话和接收举报邮件。对举报事项,必须登记清楚反映人姓名、地址、电话、举报内容等事项。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信访举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按规定每日17:30前将举报情况报送给我们,并对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泄露举报信息等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州纪委相关领导说。(李万辉  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