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先国违规接受宴请、接受他人支付个人旅游费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1年以来,段先国担任领导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8次在山庄、餐馆、酒吧等地接受云南展旭公路工程咨询公司监理代表宴请,为其支付到丘北县普者黑旅游费用5000元;多次收受建设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代理等人礼品价值13600元、礼金5000元。同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双柏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决定给予段先国开除党籍处分。
2.沧源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津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报销通讯费问题。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沧源县红十字会以教育授课名义,发放给干部职工出勤考核奖及下乡补助,共计93253元。2015年,沧源县红十字会以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到昆明及省外学习培训可以给予报销电话漫游费补助为由,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电话漫游费1172.34元。同时,赵津妍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沧源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给予赵津妍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批准,给予赵津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昆明煤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莫绍波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2016年5月26日,莫绍波未办理公务用车登记出行手续,私自驾驶昆明金汁工贸有限公司公务车,应朋友邀约到昆明市某餐馆参加私人宴请,席间饮用白酒。餐后驾驶公务用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鉴定检查为醉酒驾车。昆明市委给予莫绍波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免职处理。
4.洱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站站长施学文,党支部书记李雄斌,副站长杨卫东、杨文灿套取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问题。2012年,经施学文提议并与李雄斌、杨卫东、杨文灿共同商议,决定每年从国家查螺灭螺专项资金中套取部分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福利。2012年至2015年期间,洱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站采取虚增劳务工误工数、虚列误工费的方式套取查螺灭螺专项资金,发放职工加班费、通讯补助费等共计238069元。洱源县法院判决施学文等4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免于刑事处罚,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洱源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给予施学文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李雄斌、杨卫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杨文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红河州卫计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世纪,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奕英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12日下午,李奕英向州卫计委分管领导周世纪汇报工作后,邀请周世纪等11人在蒙自市某餐厅晚餐,共消费人民币1094元,并假借接待县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名义,经李奕英签批后将上述费用在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款报销。红河州纪委报经州委批准,给予周世纪党内警告处分;红河州监察局报经州政府批准,给予李奕英行政记过处分。
6.富源县营上镇民家中学支部书记赵德良违规办理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9日,赵德良以建房乔迁为由,在营上镇岩头村委会李家田村举办乔迁宴席。宴请前学校主要负责人曾极力劝阻,但赵德良仍以发短信的方式邀请亲戚朋友240余人参加,共收受礼金33800元。营上镇党委决定给予赵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礼金予以退还。
7.砚山县平远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袁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1日至11月25日,袁文在挂钩(协挂)平远镇丰湖社区期间,先后用社区经费支付私人宴请的餐费、礼品费共计8086元,平远镇丰湖社区公款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3295元。砚山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给予袁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报销的费用退还平远镇丰湖社区。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抓牢中央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始终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树好作风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决不姑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盯住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住典型性和顽固性问题,研究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加强“无死角、无障碍、全覆盖”监督。要用好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利器”,坚持定期曝光、随时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及时开展通报曝光,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规矩约束和纪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