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推进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周密部署,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健全领导体制,细化监督执纪工作举措,细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完成时限。各级纪委领导以严和实的作风,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调研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督办指导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把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对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监管不严、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2016年以来,先后对1662人次进行提醒谈话,约谈领导干部91人,诫勉谈话26人,问责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党组织5个,问责失职失责人员21人。
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重点巡察地方和单位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着力发现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州县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乡镇纪委每月定期进行抽查。截止2017年7月,全州各级纪委共抽查1590户,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个,对抽查发现履职不到位的6名村干部进行问责。由纪委领导带队,协调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纪律检查。共查找问题19个,追回违规资金37.3万元,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拨付慢、资金监管不规范的大理市太邑乡、巍山县永建镇、宾川县平川镇进行问责,督促3个乡镇党委、政府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坚决维护贫困群众利益,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下黑手的一律严惩不贷。2017年7月,州纪委组织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6年以来接收的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梳理出未办未结问题线索50件,采取提级办理、交叉办理、联合调查等方法进行集中处置。截止7月31日,50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件5人;进行初核20件、转立案23件。2016年至今,全州累计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7件,给予纪律处分54人。先后分3批对2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段玉华 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