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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晒出上半年监督执纪“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7-07-31 07:50: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正风反腐,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严审查持续发力。把从严审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挺纪在前,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彰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执纪“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呈现出信访举报数下降(同比下降25.4%)、处置问题线索数(上升16.8%)、立案审查数(上升22.1%)、审理结案处分数(上升3.3%)上升的“一降三升”的特点,实现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及时组织学习贯彻,采取领导领学、培训辅导、交流研讨、编印册子、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入脑入心,精准落实,避免以往陈旧观念和惯性思维影响到新规则的执行。市纪委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新修订12个文书格式同我省《实施办法》一并转发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执行,统一规范了从信访受理到移送审理各个环节的流转程序和手续,主动对标补齐短板、细化实化配套制度,为执纪审查程序保障实体、防止监督执纪权力被滥用奠定基础。

重心下移扼制基层“微”腐败。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围绕落实脱贫攻坚、富民惠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雁过拔毛”、“小官巨贪”、“ 微贪”等问题,落实中央精神不打折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力推动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1—6月,全市共查办基层党员违纪案件161件,处分117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分别占比为96.99%和94.35%。

运用“四种形态”能力得到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总结去年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习探索,不断深化对“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处置线索和执纪审查过程中,准确把握标准和每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把握,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谈话函询,早提醒早纠正。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件195(次),占线索处置总件数的63.73%,同比增长35.42%,其中县处级27件(次),“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逐渐形成常态。(施立慰)